文/舞風 著 


暗戀的滋味,不能用簡單的言詞來形容。

有人說,暗戀通常沒有好結果,除非你去跟對方告白,才有50%的機會能成為情人。

有人反駁,戀愛本來就是有苦有甜,能喜歡一個人,就是幸福了。

而暗戀的滋味,究竟是什麼樣的感覺?


活了二十幾個年頭,我對暗戀這個詞,很撲朔迷離的一個詞,是八竿子都打不著的關係。

我的身邊,總是圍繞著一群蒼蠅,不,該說是死纏爛打的小強,生命力旺盛,卻又令人嗤之以鼻。

朋友說,若要從這群蒼蠅裡頭,選出蒼蠅之王或是蟑螂中的蟑螂,都不如直接去死死來的爽快。

對於這樣的言論,我百分百的同意。論到底,愛情的抉擇果然還是要慎重。


坐在這間早已融入我的生活之中的咖啡廳裡,我啜著卡布奇諾,邊翻閱著一些資料。我的工作很簡單,也很簡單解說,純粹就是為出版的書籍畫些插圖。

從我的座位,十點鐘的方向,坐著一個穿著時髦的女人。

她的對面,是一位穿著西裝的男士。只可惜,我看不見他的面貌。整幅畫面,明明是很唯美,唯美到像我手中的這些圖畫一樣。

至於那桌散發出來的,可用劍拔弩張這句成語來形容的氣氛,就讓一切顯得很詭異,讓人不禁對他們多投個幾個注視。

低頭拿著鉛筆微描著草稿,別人的事情,不用那麼八卦,就算心底有些許的好奇,還是硬被我壓了下去。

只是店內抱持著好奇心可殺死一頭牛的心態,想殺牛的人,佔去一半,不過我不在那一半之中就是了。

描了描手上的圖稿,不太滿意,拿出橡擦去除些意外的痕跡。正準備繼續下筆,一陣啜泣聲傳來,我抬起頭,眾人的目光也順勢對到我這桌的十點鐘方向。

「你不可以這樣對我!」穿著時髦的女人大叫著。

媲美高八度女高音的尖細嗓音,讓我瞇起眼,忍住蹂躪手中草稿的慾望,我一向不喜歡有人在旁邊喳呼,甚至是尖叫。

對面的男人不動如山,對於時髦女人的歇斯底里視而不見,彷彿是在看一場猴子的表演秀,無關痛癢的漠視著。

時髦女人見大哭大叫都沒有用,伸出纖細的手指抓起面前的水杯,直直往男人面前潑去。抽氣聲此起彼落的響起,我依舊沒有參予抽氣這項活動。

時髦女人潑完水後,氣沖沖的離去了。套一句徐志摩的著名詩句:揮一揮衣袖,不帶走一片雲彩。

將目光從門口拔除,轉移到我十點鐘方向那依舊坐的直挺挺的西裝男士。我腦海中想的,並不是:啊,這個男的真可憐,被潑水。或者是:這殺千刀的負心男子,只被潑水算你幸運。

而是不能理解這種老套的八股戲碼,在電視上的肥皂劇都看多了,今天在starbucks竟會看到「真人版演出」。

鬼迷了心竅,我站起身往十點鐘方向前進。我很明白所有人將目光放在我身上。所謂「眾人所指,無病也死」就是說明了我現在的情景,只是我一點也不覺得窘困。

我站在男人面前,打量著他。果然就是一副男人忌妒,女人愛慕的俊朗臉龐。他抬眼看向我,身上的水珠他連擦都不想擦,就這樣滴滴答答的從頭髮流到臉上,流到脖子。有的水珠滴落到桌上,像是早晨中,在葉子上看到的露水。

「妳有事情嗎?」他沒有開口,但是從他眼底,我讀出這樣的訊息。我沒有回答,就這樣持續著眼神對談。

「坐吧。介意跟我聊聊嗎?」許久,他這樣問我。

唰地拉開椅子,我沒有任何扭捏跟拒絕,爽快的直接坐下。之後,我又從他眼底讀出讚許的眼神。

「我不介意跟你聊,但我介意你臉上那些水滴。」他輕笑了聲,渾厚的嗓音果然很讓人動心。他抽出了幾張面紙,隨意的擦擦抹抹。如果他這種擦法拿來論就女人的化妝技巧,只怕全世界的女人會瘋掉二分之一。

「妳,怎麼會想跟我說話?」喝了口他面前早已冷卻的拿鐵,他問出我百分之兩百確定他會問的疑問。

「純粹想看看。」

「看什麼?」

「看你是不是長的像會欺騙女孩子的男人。」

我淡淡的說出,而面前的他楞了楞,隨即又笑出聲,很誇張的在笑,甚至流出了眼淚。我看見店員不贊同的眼神往這邊直直射來。

「你別笑,干擾到別人了。」想拿著鉛筆來轉轉,這才發現我的筆跟紙張都還放在原位。

想要起身去拿,他卻出聲制止了我。

「別急,放那裡妳我都看的到,如果被偷了,我會負責幫你追小偷的。」

他咧開嘴,笑開一口白牙,我猜想他的工作可能是負責拍攝黑人牙膏廣告的演員。

「我還是第一次遇見像妳這麼有趣的女孩子。」我發覺他很愛笑,笑容掛在他臉上,顯得更帥氣,也多了一絲孩子氣。

「你剛剛那位女伴不也是很有趣?」我挑釁指出那有潑水嗜好,挺「有趣」的時髦女人。

他挑眉,沒料到我會反擊。「剛剛那個不過只是插曲。意外的插曲。」

「怎說?」

「妳認為暗戀這個詞該怎麼樣來解釋?剛剛那女人,說她喜歡我很久了,在暗戀我。我聽她在放……呃,暗戀相當於是喜歡了吧?從她口中那麼容易就說出來,騙小孩子的把戲。只是想要有個後盾而已。」

我靜靜聽著,能想像那時髦女人貪婪的嘴臉,渾身珠光寶氣的,從頭到腳都是名牌行頭。想必在精品店有過無數場廝殺。

「你不認為我也是要錢的嗎?」

他又笑了,帶著些許調侃的笑意,他說我看起來不像是招搖撞騙那一類型。低頭看看自己今天的穿著,很休閒,白色上衣配牛仔褲,就這麼簡單。

他脫下西裝外套,鬆開領帶,甚至將雪白襯衫的袖子捲了起來。他很不喜歡這些文明的束縛吧,我想。

我跟他,沒有互相自我介紹,彷彿像是不必要似的,直接跳開,直接講起工作跟經歷。他在某個廣告公司負責企劃,我看他的模樣,坐上高位應該不件難事。而我的工作,他聽的懵懵懂懂,唯一了解的是,跟他的工作有一點點關聯就是了。

每個週末,我都會到那家starbucks去做我的工作,而每個週末,我也會看見他在那裡,一個人坐在角落喝咖啡。偶爾他看到我很空閒,會向招呼小狗似的,把我叫過去與他聊聊;如果我很忙,低頭迅速的在畫稿時,他就會走過來靜靜地看我做事。

我們算是朋友嗎?或許是,因為我們知道彼此的存在,而每個週末都會相遇;可是若真要深入研究朋友這個詞,我們又不太像,我只知道他的工作,熟悉他的容貌,了解他喜歡喝咖啡,其他我一概不清楚,就連最最最基本的姓名,也在我們第一次見面時就忽略了。

我漸漸開始期待每個週末去starbucks的日子。他是一個不可多得的「朋友」。什麼事情都有獨特的見解,也或許他是廣告公司的企劃,有點相契合的工作性質,也讓我從他身上學到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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